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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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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送件先看這裡(不看不受理)

本校倫理中心目前各式案件送審須至少25個工作天後方能排審,且不接受申請人要求/指定取得送審證明與核可文件之日期與時間,還請諒解,若無法接受請洽其他倫審會;若決定送審並送出審查文件後,請耐心等候,勿來電/來信催審干擾。

 

基於考量本校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中心及倫審會業務負載、人力資源及軟硬體設備之量能,為確保審查品質與效率,即日起:

1、請優先採郵寄送件,現場送件一律彌封置於卓越研究大樓1樓警衛室;

2暫停新案送審相關之諮詢,惠請申請人上網詳閱本中心網頁之送件說明;

新案送件:https://ord.ntu.edu.tw/w/ordntu/info_20080616581743174

Q&Ahttps://ord.ntu.edu.tw/w/ordntu/info_20082319271076440

3、僅服務本校現有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合作夥伴,不再受理個案委託審查,不新增簽署機構委託審查協議。

所有送審案件,依送達先後排序開案,行為社科研究倫理中心與行為社科倫審將盡力依SOP辦理,若申請人無法接受依排序候審,惠請考慮轉送其他倫審會。

4、如有缺件,恕不核發送審證明。

5、2026/8/17(一)起,優先處理有繳年費之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合作夥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