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業經115年6月11日研發處處務會議通過。 二、旨揭細則修正重點,是調整專利審議程序,就提案申請國別涵蓋中華民國與美國之專利申請案,提高專利事務所專業判斷的比重,以配合實務需求並增進行政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