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發字第1140122504號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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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計畫者請於115年2月3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完成國科會線上申請作業,並於國科會系統列印「計畫基本資料表(CM01表)」,經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院長依序核章後以email傳送至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承辦人信箱,俾利校方如期彙整造冊函送國科會。
申請案若有合作企業配合款,其管理費及研發成果歸屬應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