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公告(2)_260102092520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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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計畫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本校有意申請之計畫主持人請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經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院長核章後,送達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並請依下列說明辦理,並俾利校方函送國科會。
(一)如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併附計畫構想申請書,並完成簽核流程後將紙本申請書送達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並請於國科會系統完成線上申請。計畫構想書審查通過,始可提「計畫申請書」,依國科會通知期限內至該會網站提交。
(二)如申請產學研發中心型及領先技術發展型者請先填寫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並完成簽核流程後將紙本申請書送達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並請於國科會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俾利校方造冊函送國科會。
※申請案合作企業配合款,其管理費及研發成果歸屬應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第 6 點規定辦理。
※與合作企業雙方議定之共有或專屬授權等年限、智財費用、成果所得收益分配、計畫之研發成果歸屬等事項,請事先洽詢產學合作總中心,聯絡電話:3366-9945。
※敬請計畫主持人於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備註欄,說明是否涉及國家核心科技研究,涉及項目及重要性等級,若無涉及,請填寫「無涉及國家核心科技研究」。
為推廣納入多元、公平及包容(DEI)概念,請於申請書內說明落實此概念之作法,另檢附推廣文件供參。
相關申請文件請至國科會網站下載查詢(https://www.nstc.gov.tw/spu/ch/list/7f5c7d9b-cbd1-4db2-bd3a-e186a3e840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