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學校推薦申請, 申請人請務必詳閱本計畫相關規定。
I. 申請人資格如下:
(1) 申請人應中研院及國內大學副研究員或副教授以上編制內專任人員,申請人年齡須在55歲以下(116年度計畫申請人應為民國61年(西元197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2) 院外獲選者得再申請延續1次,須於前次補助期限屆滿當年度內提出次年之計畫申請,並以1次為限。
(3) 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個人型大型研究計畫,與本計畫執行期間不得重疊超過1年7個月。
II. 校內作業時程如下:
(1) 本計畫採推薦制,請各學院 (中心) 至多推薦2名,務必註明推薦順序,依序填列於【學院推薦名冊】,並於115年4月9日 (星期四) 下午5時前,將推薦名冊及被推薦人提交之【申請意願書】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計畫服務組,俾利校方如期函送中研院;如全校超過5件申請案,研究發展處將另案辦理審議後送中研院。
(2) 獲本校推薦者,須自行於115年4月30日下午5時前( 臺灣時間) 於中研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asms.sinica.edu.tw/)提送【申請意願書】,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3) 中研院預計於115年6月中旬通知意願書審查結果,通過者應於同年7月15日下午5時前(臺灣時間)線上提送【完整計畫申請書】。
III. 本計畫屬個人型研究計畫,包含數理科學、生命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由申請人依研究專長研提計畫。以5年為期,每年擇優核定至多6名院外中研學者,每件計畫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800萬元研究經費。
IV. 為加強雙方合作及交流,獲選人於計畫執行期間須合聘至中研院。
V. 本計畫申請相關資訊亦可至中研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網站參閱下載 (網
址:https: //daais.sinica.edu.tw/posts/169569)。
VI. 中研院本案各學組承辦人及聯絡資訊如下:
數理組:曾女士,電話:2789-9386。
生命組:簡女士,電話:2789-9676。
人文組:趙女士,電話:2789-8067。
電子信箱:assa@gate.sinica.edu.tw。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發展處
研究計畫服務組本案承辦人:劉雅音
聯絡電話:(02) 3366-6309
Email: yayinli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