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處置研發長1人,承校長之命,協助規劃與推動全校學術研究發展事項,並設研究發展委員會,現有委員11人,由校長就各學院專任教授或研究員中聘兼之。目前研究發展處下設企劃組、研究計畫服務組、產學合作總中心、研究倫理中心及產學服務組五組。各組主要職掌分別如下:
企劃組-研究資源與獎勵申請
研究計畫服務組-研究計畫管理
產學合作總中心-專利技轉與新創育成
研究倫理中心
產學服務組-建教合作計畫與研究空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