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紀錄保存無論是在繁殖和研究方面,動物統計資訊和臨床病例資料都可以提高個體動物的價值,應該可以讓研究人員、獸醫人員、和動物管理人員方便取得這類的資訊。針對犬、貓、猿猴等中大型動物之管理,應保存每一隻動物的基本紀錄資料。
二、 法源:
行政院農委會,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
2.4.1 外科手術指導原則:
(1). 執行手術者應有經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認可的訓練且合格。
(2). 手術前應就手術計畫及成效進行完整評估。
(3). 麻醉劑及止痛劑使用應有獸醫師參與討論。
(4). 所有存活手術都應遵守無菌操作原則。
(5). 麻醉深度與動物生理功能應有監測及紀錄;水生及兩棲類動物應維持皮膚濕潤。
(6). 手術後動物應安置於乾淨、舒適並易於觀察與監測的場所,且應有醫療照護紀錄。
三、 適用範圍:
臺灣大學校總區之動物實驗操作人員。
四、 原則:
1. 進行存活性手術之動物應每隻動物一張表或至少同一計畫同日執行之相同手術以一張表紀錄。
2. 手術暨麻醉紀錄表為手術前評估、麻醉使用藥物、手術麻醉狀況、手術後恢復狀況等自手術前置作業至動物甦醒到可送回動物房之間的紀錄。
3. 手術暨麻醉紀錄表應包含下列項目:
A. 執行日期
B. 計畫主持人
C. 計畫同意書編號
D. 動物編號
E. 體重
F. 執行步驟內容
G. 使用的藥物名稱、途徑、劑量
H. 手術開始時間
I. 動物甦醒時間
J. 於麻醉中至少每10-15分鐘監測並記錄:體溫、心跳、呼吸、反射、黏膜顏色,其中至少兩項
4. 手術暨麻醉紀錄表僅有基本資料之下列項目可事先列印於表單中:計畫主持人、計畫同意書編號(IACUC No.)、操作者及助手、手術名稱。其他如執行日期、動物編號、體重等務必於執行手術當下以手寫紀錄。
5. 存活性手術應依照無菌手術標準作業程序規範執行。
6. 存活性手術應於動物麻醉後給予眼藥膏,並於麻醉中及恢復時給予保溫。
7. 進行任何手術操作前,需確認動物是否處於適當的麻醉深度。例如確認動物無趾間反射。
8. 術後觀察須持續到動物能自行站立、行走且無明顯異常症狀,才可以將動物移回動物舍。
9. 動物若於手術麻醉中、恢復時非預期死亡,需個別紀錄,並於判明原因後記錄原因於動物死亡紀錄表。
10. 術後觀察紀錄表為經過手術麻醉的動物移回動物房之後的觀察紀錄,每隻動物應有個別的紀錄。
11. 術後觀察紀錄表須包含下列項目:
A. 執行日期
B. 計畫主持人
C. 計畫同意書編號
D. 動物編號
E. 動物臨床症狀紀錄
F. 使用的藥物名稱、途徑、劑量(有使用者)
12. 術後應依實驗計畫書中載明之止痛方法進行止痛,每日至少觀察動物一次並記錄,術後密集照護天數應視手術內容而定,至少需3天。
13. 附錄表單為範本供參考,各實驗可應個別需求設計表單,但必須包含原則所述之內容。
14. 各項表單應留存備查。
五、 附錄
1. 手術暨麻醉紀錄表範本
2. 術後觀察紀錄表範本
3. 小鼠體態評分表
六、 參考資料
農委會「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
University of Michigan Rodent surgery record
UCSF mouse survival surgery rec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