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發字第11100171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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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旨揭計畫之計畫主持人,請於下列申請期間內於科技部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並填寫「科技部國合計畫校內申請書」,經計畫主持人、系(所)、學院核章後,將申請書以電子檔送達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承辦人信箱,逾期未完成線上作業或逾期送達者,恕不予受理。
旨揭徵求案相關申請規定,請參閱科技部科國司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