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函1130019392(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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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3年度「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自113年3月15日起受理申請,本校有意申請之計畫主持人請依下列時程辦理,俾利校方如期彙整函送國科會。
(一)如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請於113年4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併附計畫構想申請書一式3份及光碟片1份送達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審查通過者,始得依該會通知,於期限內提送計畫申請書。
(二)如申請產學研發中心型及領先技術發展型者請先填寫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並完成簽核流程後,於116年6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先將紙本申請書送達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並請於上開截止期限內前於國科會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俾利校方於期限內造冊函送國科會。
※申請案合作企業配合款,其管理費及研發成果歸屬應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第 6 點規定辦理。
※與合作企業雙方議定之共有或專屬授權等年限、智財費用、成果所得收益分配、計畫之研發成果歸屬等事項,請提早事先洽詢產學合作總中心,聯絡電話:3366-9945。
※敬請計畫主持人於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備註欄,說明是否涉及國家核心科技研究,涉及項目及重要性等級,若無涉及,請填寫「無涉及國家核心科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