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為配合提升國家高科技技術並健全科技產業的研發競爭力,積極參與培育、訓練與運用研發替代役制度(原國防訓儲役制度)。
研發替代役人員主要參與計畫主持人共同執行學術研究計畫(計畫來源包含國科會16項卓越延續計畫、經濟部10項學界科專計畫及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之七大研究中心),依其所學專長服務於研究團隊,藉由執行研究計畫、規劃工作報告、成果分享,提升專業知識與技能,並鼓勵參加國內、外專業訓練課程與研討會,以吸收新知、討論交換研究心得,及參與研究論文發表等培訓機制。期滿則依其個人職涯規劃意願與服務表現等客觀考量,得選擇留任校內專案研究人員職務,或輔導將其工作經驗與研究內容結合,發揮於學界或產業界從事相關研究工作,擔任適當之職務。
冀望獲此研發員額的挹注下,運用其優秀之專業研發人才,厚植臺大在人文社會、自然數理、生物醫農、工程應用等學術研究領域的研發實力,以發揮整體雄厚的研發潛力。
•第一階段:6,510元,為受軍事訓練期間,該期間薪資由役政署辦理並依役政署公告為準。
•第二階段:依規定用人單位按月繳納研究發展費於役政署,並由役政署辦理撥付薪資予役男,
111年10月1日起,博士學歷按月繳納研究發展費46,000元(役男實領30,155元) 、碩士學歷按月
繳納研究發展費40,000元(役男實領24,735元)。
•第三階段:薪資給付方式由用人單位處理,
本校研發替代役之經費來源係由需用教師研究計畫支應
(包含第二階段之研究發展費及第三階段役男薪資、勞健保雇主負擔部分),
博士60,684元/月、碩士38,618元/月
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附表1博士後研究人員薪級表(博士後研究)及
附表3計畫專任研究助理支給參考表(碩士後研究)。
2.研發替代役之管考由申請教師負責管理與考核作業。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系統網站:https://rdss.nca.gov.tw/MND_N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