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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聘僱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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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校級功能性研究中心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
公告事項
  1. 113年度預計開會日期:3月、5月、9月、12月,各研究中心如有提案,請於預計開會日期2週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研發處。
  2. 107.03.28會議附帶決議:本校校級功能性研究中心研究人員新聘案,自本次決議後,須經本會同意學術著作外審名單,由中心完成外審作業後,附具相關資料送本會審議。
  3. 107.06.21會議決議:本校校級功能性研究中心如新聘本校退休教師為專案計畫研究人員,待聘人應提供過去研究及產學合作成果,供本會審議;如經決議須辦理外審者,請提聘中心辦理外審後送本會再議。
  4. 113.06.12會議附帶決議:本校校級功能性研究中心如新聘本校退休教師為專案計畫研究人員,除提聘單應附資料以外,請中心主任提具聘任待聘人之必要性、參與計畫之關聯性及研究分工等相關推薦說明文件。
注意事項
  1. 本委員會職掌各研究中心研究人員之聘任、升等及評審等審議事項,包括: 一、 研究人員新聘資格、等級、聘期等之審議。 二、 研究人員升等之審議。 三、 其他依法令應經第二級委員會行使評審之事項。 
  2. 依「國立臺灣大學校級功能性研究中心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   各研究中心依其專業需求,就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項,應訂定相關審查細則,經研究中心教評會、本委員會、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3. 申請新聘或升等者,應辦理專門著作送審(校外委員審查),應由專家學者至少三人以上審查,並分別填具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且審查人不得低階審查高階。各研究中心應先提出審查人推薦名單送本委員會審議。
承辦人

柯姵辰
電話:(02)3366-6628

Email:peichenke@ntu.edu.tw

 

檔案下載:
國立臺灣大學校級功能性研究中心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檔案大小: 172kb
國立臺灣大學校級功能性研究中心專案計畫研究人員升等審查準則
檔案大小: 224kb
【新聘_升等】著作外審委員推薦名單(更新)
檔案大小: 39kb
著作審查意見表(新聘用)
檔案大小: 64kb
著作審查意見表(升等用) 更新
檔案大小: 4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