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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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專任教授(編制內),並有下列資格之一:中央研究院院士、曾獲得教育部學術獎、或在國內外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有與前兩項相當之傑出貢獻者。
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數學及自然科學、生物及醫農科學及工程及應用科學等五類。
其中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等2類科之名額為2名,其餘3類科各為3名,共13名,得從缺。
欲申請教師請備妥學院推薦表電子檔及下列文件紙本各1式6份:
呂玫樺 小姐
電話:(02)3366-3265
信箱:mhl928@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