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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日期
2021-05-14

科技部為促成「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期滿後研究能量得以延續與深化,爰修正旨揭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開放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1年內者,不受不得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之限制。

科技部函影本、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二點及修正對照表如附檔。

檔案下載:
科技部函_21051410283283941
檔案大小: 357kb
修正「科技部補助人工智慧創新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作業要點」第22點
檔案大小: 118kb
修正對照表_21051410284126147
檔案大小: 8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