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檔1-投標用印申請簽_220301173819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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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教合作計畫案
(一) 投標用印申請書、建教合作計畫申請書等申請文件及相關附件,請以電子公文創簽方式陳核,以提升行政效率並減少人員及紙本傳送。
相關簽文內容及流程設定範本如下:
1. 投標用印申請書--簽範本。(附加檔1)
2. 建教合作計畫申請書--簽範本。(附加檔2) 【註】公文系統已有「建教合作計畫申請書陳核簽」定型稿(9-15)
(二) 計畫案之請款公文請均以電子公文辦理。(請參閱公文系統請款函定型稿)
(三) 須送科技部核定之經費流用變更申請案,請將科技部系統產製之文件(經計畫主持人及計畫執行單位核章)之掃描檔,email至本處計畫服務組各院承辦人辦理後續。
二、利益揭露聲明書缺漏及申請書第二頁計畫主持人未簽名案可接受掃描檔補件,俟公文交換後隨該案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