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113年度玉山學者申請表格-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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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案須將紙本及電子檔送至本處,提送資料如下:
二、延攬條件請詳參「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實施計畫」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812。
三、申請學者到校後需依以下方式聘任:
(一)玉山學者(聘期至少3年):
(二)玉山青年學者(聘期至少5年):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