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種子計畫精神,鼓勵不同學術專長的教研人員,進行跨領域研究合作,探討具前瞻創新之研究構想或關鍵重點議題,推動原發於本校之創新研究,形成本校研究發展特色。
從近半年校內跨領域交流會報告主題中,擇合適主題公開徵求計畫申請案。
114年第1次計畫徵求主題如下,相關議題亦可列入。
「由人社觀點剖析新科技及產業之發展」
「人工智慧與數位人文、永續農業、全人照護之跨域研究」
「循環農業技術之跨域研究」
「合成生物學於疾病控制之應用」
(一) 計畫提案須以單一整合型團隊計畫提出,參與計畫團隊之教研人員(本校或本校附設機構)以2到3名為原則,其主聘單位必須分屬至少2個(含)以上之系所或單位,總主持人須為本校編制內之教研人員,本計畫之核定清單僅核予總主持人。
(二) 計畫團隊成員不得為刻正執行本校同一核心研究群計畫或其他專案整合型計畫之成員。
(三) 同時擔任研發處主政之計畫(配合款性質及新進教師經費補助者除外)之總主持人、子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最多以兩件為限。
補助計畫執行所需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經費編列與支用依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辦理。
(一) 計畫書以5頁為限(不含摘要及參考文獻):內容須包含摘要、背景動機、構想與研究方法、團隊合作整合性說明、預期目標、參考文獻及經費需求說明;中英文不拘。細節詳見計畫書格式。
(二) 團隊成員資料:請提供所有團隊成員之國科會個人資料表(C301-C303)及近五年學術研究整體表現。
(三) 審查重點:計畫構想之跨領域性、創新性、前瞻性、可行性、重要性、整合性、預期成果及未來發展之潛力。
(一) 執行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至多一年,仍須以審查結果為主。
(二) 經費補助額度:每計畫補助至多80萬元為原則,考量審查結果及全校整體預算後核定。計畫申請階段不需填列經費詳細需求表,待獲推薦補助後再行編列。
於本計畫執行結束後兩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
填具計畫申請書於113年11月28日(星期四)23時59分前以電子公文方式,線上送達研發處,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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