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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與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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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流用及變更申請
申辦時間:計畫執行期限內

法令依據

  •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經費流用及變更教學
校內程序

毋須辦理經費流用變更程序

詳見「41項得逕依報帳程序報支之業務費支出用途範例


經費流用及變更申請

國科會授權得由校內程序辦理之變更申請事項,請透過本校「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流用及變更」線上申請暨簽核系統辦理。(系統路徑:myNTU→圖書研究→國科會計畫 - 校內流用變更

【註】自他校轉撥經費入本校之計畫(含擔任他校計畫共同主持人、中途由他校轉任本校),請下載「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流用及變更申請書」,以紙本辦理。

校內相關函告


變更計畫執行單位

請下載「國立臺灣大學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執行系所變更申請書」,經計畫主持人、新舊執行單位主管及院長核章後,送至研發處辦理,並會辦主計室。

國科會審核事項(非屬校內審核事項)

變更事項 1~8 請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學術研發網申請,於該系統下載「變更申請表」,經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核章,送至研究計畫服務組。

  1. 執行機關/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包含執行機關單位、更換主持人/共同主持人)
  2. 計畫執行期限變更 (包含延期、縮短期限)
  3. 計畫中/英文名稱
  4. 計畫註銷 (包含計畫通過後未執行、計畫執行過程中不再執行)
  5. 計畫經費變更(包含國外差旅費流用超過百分之五十、各項經費追加減) 
  6.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未發表論文)
  7. 移地研究衍生之交通租金費用
  8. 研究計畫產學加值鼓勵方案(ARRIVE)
  9. 轉撥補助經費案
    1. 計畫主持人於國科會學術研發網送出申請後,於該系統下載「變更申請表」。
    2. 至本校公文系統創簽陳核變更申請表、經費分配表。
      • 路徑:公文製作→機關例稿→9-10【簽】申請將國科會計畫經費轉撥至他校
      • 公文流程:承辦單位→院 / 中心→主計室(會辦)→研究計畫服務組(會辦)→研究發展處(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