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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與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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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新進教師:創始經費補助(一口價)、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研究設備補助

為協助新進教師迅速建立獨立的研究環境,並鼓勵展開各項學術研究。

 

一、創始經費補助

(一) 申請資格

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於到校一年內隨時提出申請。

(二) 申請方式

myNTU教職申辦專區,點選icon(新進教師創始經費補助申請),以計中帳號登入系統填表申請,隨到隨審。

(三) 補助額度及提醒

  • 空間建置經費補助(總務處補助),總額上限為15萬元
  1. 一般行政事務性設施經費: 一般行政事務性設施(如書櫃、辦公桌椅、冰箱、沙發、茶几、咖啡機等)財產購置。經費編列以1.5萬元為限。
  2. 教學研究空間整修經費:教學研究空間(教室、研究室、實驗室)改善、整修(修繕)。
  • 教學研究經費(研發處補助),額度視職級/學院而定
  1. 編列經費項目:研究設備(資本門)、業務費(經常門)、人事費。
  2. 不可用於一般行政事務性設施、空間建置修繕、國外差旅費。
  3. 依計畫執行需要編列經費,補助期限為自申請當月1號起計一年,遇跨年度需分列為兩年度經費(如113.8.1~12.31、114.1.1~7.31)

 

※各職級/學院對應補助額度:

二、專題研究計畫補助

(一) 申請資格

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於到校一年內獲國科會計畫後3個月內可提出申請。

(二) 申請方式

以電子簽文檢附原國科會計畫書、國科會核定清單、申請書線上提出申請。

(三) 補助額度及提醒

  1. 補助額度:國科會第一年業務費30%。
  2. 以不超過新臺幣貳佰萬元為原則。補助期限為自申請當月1號起計一年,遇跨年度需分列為兩年度經費(如113.8.1~12.31、114.1.1~7.31)。
  3. 補助項目以資本門、人事費、業務費(耗材、臨時工)為主。不得編列一般行政事務性設施、國外差旅費、計畫主持人之主持費用、內部場地費、水電費、電話費、本校人員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引言人費、諮詢費及編制人員加班費。
  4. 獲國科會兩項以上專題研究計畫者,擇一採計。如已申請桂冠型計畫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結案須繳交國科會計畫成果報告1份電子檔。
三、研究設備補助

(一) 申請資格

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於到校一年內獲系所學院補助設備費後以專簽方式提出申請。112年後到職教師,在到校兩年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二) 申請方式

以電子簽文敘明所購置研究設備(可附報價單),經系所/學院確認補助設備經費後,送至研發處線上提出申請。

(三) 補助額度及提醒

  1. 補助額度:上限50萬元。
  2. 補助項目限資本門,且必須為研究儀器設備(個人電腦、螢幕、印表機請用創始經費資本門購置)。
  3. 購置項目變更須另案專簽提出申請。
其他相關連結

人事相關連結

1. 專任助理/臨時工     

    業務單位:人事室

2. 兼任研究助理(勞僱型)/研究獎助生(學習型)     

    業務單位: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

 

採購相關規定

   採購組相關規定

承辦人
新進教師創始補助
(一)空間建置經費  總務處 廖淑明小姐
電話:(02)3366-2205
 
(二)教學研究經費  蔡姝沛小姐
電話:(02)3366-6632
 
新進教師專題研究計畫及研究設備補助
蔡姝沛小姐
電話:(02)3366-6632
經費流用變更方式

依110年6月24日校研發字第1100042067號書函,為節省紙本公文簽核往返時效,本處核發之經費(適用會計代碼:L7、L8、L9、V)流用變更,請至myNTU→公文系統,以電子公文方式進行簽核,並於附件檢附:1.原核定清單、2.流用變更申請書(各單位核章欄可省略)。

※跨年度經費恕無法互相流用。

檔案下載:
新進教師創始經費MyNTU系統操作手冊
檔案大小: 21282kb
補助新進教師學術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3.3.19發布)
檔案大小: 181kb
電子公文範本及流用變更申請書-1131218
檔案大小: 30kb
專題研究計畫案補助申請書_國科會計畫書繳交電子檔即可113
檔案大小: 41kb
電子公文範本-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申請
檔案大小: 1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