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教師創始經費MyNTU系統操作手冊
檔案大小: 21282kb
為協助新進教師迅速建立獨立的研究環境,並鼓勵展開各項學術研究。
(一) 申請資格
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於到校一年內隨時提出申請。
(二) 申請方式
至myNTU教職申辦專區,點選icon(新進教師創始經費補助申請),以計中帳號登入系統填表申請,隨到隨審。
(三) 補助額度及提醒
※各職級/學院對應補助額度:
(一) 申請資格
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於到校一年內獲國科會計畫後3個月內可提出申請。
(二) 申請方式
以電子簽文檢附原國科會計畫書、國科會核定清單、申請書線上提出申請。
(三) 補助額度及提醒
(一) 申請資格
新進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於到校一年內獲系所學院補助設備費後以專簽方式提出申請。112年後到職教師,在到校兩年內可隨時提出申請。
(二) 申請方式
以電子簽文敘明所購置研究設備(可附報價單),經系所/學院確認補助設備經費後,送至研發處線上提出申請。
(三) 補助額度及提醒
依110年6月24日校研發字第1100042067號書函,為節省紙本公文簽核往返時效,本處核發之經費(適用會計代碼:L7、L8、L9、V)流用變更,請以電子公文方式進行簽核,並於附件檢附:1.原核定清單、2.流用變更申請書(各單位核章欄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