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種子計畫精神爭取校外資源、引領關鍵課題、培植新進與中堅世代、建立代表臺大之核心研究以種子計畫精神爭取校外資源、引領關鍵課題、培植新進與中堅世代、建立代表臺大之核心研究。
(一) 團隊組成:至少1/3的子計畫主持人為副(或助理)教授/研究員。
(二) 計畫總主持人資格
1. 若為教授/研究員,須為科技部學術研究傑出獎得主或曾獲國際知名學術獎項。
2. 若為副(或助理)教授/研究員或是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人員,則須為科技部學術研究傑出獎/吳大猷獎得主或目前執行科技部/國衛院多年期計畫。
(三) 子計畫主持人資格
1. 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
2. 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主治醫師及相當於助理教授以上之博士級人員(資格由臺大醫院總院認定)。
3.本計畫之核定清單僅核予子計畫主持人(一項子計畫至多核給一份核定清單),核定後不得更換總計畫主持人及子計畫主持人。
(四) 協同主持人:
子計畫除一位子計畫主持人外,可增列「協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將輔助研究之執行 (例如提供相關技術、樣品或諮詢協助),不納入計畫成員組成比例之計算, 亦無法獲得補助。
(一) 計畫架構
1.子計畫數:至少3件,以6件為上限。
2.計畫總主持人須執行一件子計畫。
(二) 計畫書
1. 總計畫以4頁為原則、各個子計畫以3頁為原則,加總以30頁為限;內容須包含摘要、領域背景介紹、研究方法、預期目標、重要性、經費需求總額(每個子計畫每年以補助至多120萬為原則)、整合性與參考文獻;中英文不拘。
2. 團隊成員中若有過去或目前執行本計畫者,須於申請時檢附臺大核心研究群計畫執行期間成果概述表。
3. 主持人資料:國科會個人資料表(C301-C303)、近五年學術研究整體表現。
(一) 計畫經費補助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3年),仍須以審查結果為主。
(二) 經費補助額度:各申請案計畫書所列經費需求總額,考量審查結果及全校整體預算後核定。計畫申請階段不需填列經費編列表,待獲推薦補助後再行編列。
(三) 各子計畫經費來源依所屬主聘單位分由臺灣大學及臺大醫院補助,經費使用原則須依臺灣大學或臺大醫院相關規定辦理。
(四) 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以參與一個研發處規劃之研究計畫為原則(即核心研究群、深耕型計畫、國際競爭重點領域人才培育方案及拾玉研究計畫,如重複支領者僅能擇一執行。)。選擇後本計畫仍須滿足最少3件子計畫及1/3子計畫主持人為副(或助理)教授/研究員。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人員申請本類研究計畫則比照臺大醫院相關規定,申請與執行均以一件為限。
請至研發處網站(https://ord.ntu.edu.tw),點選「申請系統/研發處校內申請系統」,登入後上傳計畫資訊,經總計畫主持人、各子計畫主持人線上確認完畢後於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23:59前線上送件至研發處,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計畫線上系統連結:https://rb.gy/rnxm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