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植研究新進與中堅世代,領導領域發展,形成臺大特色之核心研究群。以種子計畫精神爭取校外資源、引領關鍵課題、積極爭取國內與國際之研究經費。提昇臺大研究聲望,推動原發於臺大之研究構想或臺大貢獻度高之重要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一) 團隊組成:至少1/3的子計畫主持人為副(或助理)教授/研究員或已延攬尚未到職之教研人員。
(二) 計畫總主持人資格: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或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主治醫師及相當於助理教授以上之博士級人員(資格由臺大醫院總院認定),需刻正執行國科會/國衛院計畫。
(三) 子計畫主持人資格:
1.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
2.主聘在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主治醫師及相當於助理教授以上之博士級人員(資格由臺大醫院總院認定)。
3.本校延攬之非編制內國際學者如短期交流玉山學者、本校特聘研究講座及特聘講座教授,或其他具相當資格之傑出國際學者。該學者於執行計畫年度,應在本校任職至少3個月,可實際執行本計畫者,每年繳交成果報告時須檢附次年度本校之聘書及確認是否來年續執行計畫。
4.本計畫之核定清單僅核予子計畫主持人(一項子計畫至多核給一份核定清單),核定後不得更換總計畫主持人及子計畫主持人。
5.如為第3項本校延攬之國際學者,於申請時需列出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為協同主持人,核定清單核予子計畫主持人,並由協同主持人代理經費執行。
(四) 協同主持人:
一項子計畫僅設一位子計畫主持人,其餘為「協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將輔助研究之執行(例如提供相關技術、樣品或諮詢協助),不納入計畫成員組成比例之計算,除前項國際學者之協同主持人外,其餘亦無法獲得補助。
(一) 計畫架構
1. 子計畫數:至少3件,以6件為上限,不足3件者不予補助。
2. 計畫總主持人須執行一件子計畫。
(二) 計畫書與審查重點
1. 內容
(1) 總計畫以4頁為原則、各個子計畫以3頁為原則,加總以30頁為限;內容須包含摘要、領域背景介紹、研究方法、預期目標、重要性、經費需求總額(每個子計畫每年以補助至多120萬為原則)、整合性與參考文獻;中英文不拘。
(2) 團隊成員中若有過去或目前執行本計畫或深耕型計畫者,須檢附本計畫或深耕型計畫成果報告於計畫書之後(不計入頁數限制)。執行核心群者另須填具臺大核心研究群計畫執行期間成果概述表。
(3) 主持人資料:國科會個人資料表(C301-C303)、近五年學術研究整體表現。
(4) 若欲同時申請114年第1次擴充加值國際合作計畫之團隊,請於總計畫書後檢附申請書。
2. 審查重點
(1) 具有前瞻性及發展之優勢學術領域。
(2) 發展方向屬跨領域之科際整合,並具有國際競爭力前景。
(3) 計畫主持人之學術表現(國際期刊論文影響力及研究實力等)。
(4) 子計畫之間的整合程度與效益,彼此相關互串聯以共同完成明確總目標。
(一) 計畫經費補助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3年),仍須以審查結果為主。
(二) 經費補助額度:各申請案計畫書所列經費需求總額,考量審查結果及全校整體預算後核定。計畫申請階段不需填列經費編列表,待獲推薦補助後再行編列。
(三) 各子計畫經費來源依所屬主聘單位分由臺灣大學及臺大醫院補助,經費使用原則須依臺灣大學或臺大醫院相關規定辦理。
(四) 擴充加值國際合作計畫經費將依該計畫之徵求與說明相關規定辦理審議及核定。
(五) 本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以參與一個研發處規劃之研究計畫為原則(包含核心研究群計畫、深耕型計畫及拾玉研究計畫,如重複支領者請擇一執行。),配合款性質、新進教師經費補助及跨領域種子計畫除外。選擇後本計畫仍須滿足最少3件子計畫及1/3子計畫主持人為副(或助理)教授/研究員。臺大醫院總院之專任人員申請本類研究計畫則比照臺大醫院相關規定,申請與執行均以一件為限。
即日起請至研發處網站(https://ord.ntu.edu.tw),點選「申請系統/研發處校內申請系統」,登入後上傳計畫資訊,經總計畫主持人、各子計畫主持人線上確認完畢後於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23:59前線上送件至研發處,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計畫線上系統連結:https://rb.gy/rnxm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