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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與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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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核定及申覆

法令依據:《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其他計畫核定通知辦理。

計畫獲准補助(簽約、請款)
  1. 如計畫獲核定補助,國科會將計畫分批以公文核定通知學校。
  2. 研究計畫服務組作業如下:
    • 國科會計畫核定公文通知到校,於本校計畫管理系統匯入新增核定計畫,同時由系統主動 e-mail 通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核定清單及相關作業說明訊息。
    • 請計畫主持人於國科會網站線上簽署執行同意書。
    • 本組每週於國科會網站,彙整當週已簽署執行同意書之計畫,併案辦理簽約及請撥第 1 期經費。
    • 依國科會規定請款作業時程(規定計畫執行一半始可辦理),按月辦理計畫第 2 期經費請款。
計畫未獲核定(申覆)流程
  1. 如計畫未獲補助,國科會分批以公文通知學校。
  2. 研究計畫服務組作業如下:
    • 將未獲核定通知轉知計畫主持人。
    • 如屬國科會規定可提申覆之申請案,請計畫主持人於國科會所訂受理期限內,在國科會網站辦理線上申覆登錄並送出,本組續依各案申覆截止期限,彙整全校名冊函轉國科會。
承辦單位
研究計畫服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