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函1140014993(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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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計畫者,請於1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填具本校「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含附表利益迴避聲明書)」併附計畫構想書,經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院長核章後,送達研發處研究計畫服務組,俾利校方如期彙整造冊函送國科會。
※申請案合作企業配合款,其管理費及研發成果歸屬應依本校建教合作計畫處理要點第 6 點規定辦理。
旨揭計畫於114年3月11日(星期二)舉辦徵案說明會,報名連結:https://reurl.cc/5Dmq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