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_學校推薦名冊格式_2503051146550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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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學校推薦申請, 申請人請務必詳閱本計畫相關規定。
1. 申請人資格如下:
(1) 申請人須為本校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編制內專任人員,年齡為55歲以下。
(2) 本計畫執行期間,不得與申請人主導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型研究計畫執行期間重疊超過7個月。
(3) 本計畫屬個人型研究計畫,含數理科學、生命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以5年為期,並得再申請延續1次。
2. 校內作業時程如下:
(1) 本計畫採推薦制,請各學院(中心)至多推薦2名,務必註明推薦順序,依序填列於學院推薦名冊,並於114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將推薦名冊及被推薦人提交之「中研學者計畫」申請意願書一併送至研究發展處,俾利校方如期函送中研院;如全校超過5件申請案,研究發展處將另案辦理審議後送中研院。
(2) 獲本校推薦者,需自行於114年4月30日17時前於中研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 網址: http://asms.sinica.edu.tw/)提送申請意願書,完成線上申請程序。
(3) 中研院預計於114年6月中旬通知意願書審查結果,通過者應於同年7月15日17時前線上提送完整計畫申請書。
(4) 本次申請案,中研院預計於114年11月公告核定結果,通過之計畫於法定預算定案後自 115 年1月起執行;獲選者於本計畫執行前須繳交計畫執行同意書。
本案承辦人:劉雅音
聯絡電話:(02) 3366-6309
Email: yayinliu@ntu.edu.tw